你好 , 少年
雨水一点一滴敲打在瓦片上 , 滴滴答答响得十分清澈 .
盛夏的雨 , 来得又猛又快 , 心里倒是清爽无比 ,
这些天的热度几乎可以把人烘干烧灼 .
2016 年的第一篇文章 , 在黑夜拉开序幕后悄悄诞生 .
其实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更文了 ,
偶尔想要记录些什么足以证明生活的痕迹 ,
可更多时候却觉得没什么新想法可以分享 ,
所以更文这件事才会一直被搁浅 .
先发表对于 2015 年的完整想法 .
其实对于过去的一年 , 觉得自己有进步 ,
却也有停留在原地踌躇不前的痕迹 .
在那段经历了感情失败的日子 ,
我为了复原伤口所以选择不断忙碌地生活 , 努力去投入友情和亲情 ,
让自己阳光微笑去加速伤口的愈合 , 可是这样的做法却起到了反效果 ,
到最后反而形成了另一种创伤 , 让我变得不断去逃避可能会伤害到自己的所有事情 ,
于是这样的我停止了尝试新事物的勇气 , 不断站在自己的世界里往外看 ,
结果就是越后退越痛苦 , 直到自己意识到自己的严重性后 ,
才开始审视 , 究竟是哪个环节出错了 .
然后某一个瞬间突然才明白 , 重要的是我要不要走开 , 愿不愿意放下伤害 ,
自己当下的情况就好像是别人扇了自己一巴掌 ,
自己却无数次地在心里扇了自己无数巴掌 ,
不断重复 , 日复一日 , 最后跨不过自己心里的坎 , 就输给了自己 .
其实不见血的伤害 , 才是致命伤 .
而过去那一年 , 我却不断输给我自己 .
但这一年 , 我不想要再这样活下去了
时间是让我清醒 , 和任何人没有关系 .
我想要跨过自己设下的界限 , 勇敢地尝试一些新事物 ,
我还是想要看看自己的潜力有多大 , 我还是想知道 ,
如果我不甘目前的自己 , 我又可以发挥到多少 .
超越自己 , 很难 , 却也很容易 .
但愿大家都可以超越自己 , 成为更热血更努力的人 .
说到努力 , 这也是一个延伸的话题 .
我觉得做每一件事情 , 努力和坚持是两者兼并 , 相对重要的 .
就如同我很喜欢写作 , 这是我与生俱来就十分投入的乐趣 ,
而摄影是我后期才特别喜欢和感兴趣的艺术活 ,
对于写作和摄影 ,我都十分看重和投入 ,
而对于这两个兴趣的浓厚程度和投入程度是相等的 .
除了写作和摄影之外 , 努力和坚持这两个美德也被我纳入学习的原则里 .
学习有两种方法 , 一是阅读 , 二是和聪明的人相处 .
我个人比较偏向于应用阅读的方法 , 我觉得这是最快捷便利的 ,
而且坚持和努力阅读 , 并享受那个探究新事物的过程 , 其实会养成非常好的习惯哦 .
无疑我是一个好奇心非常重的人 , 所以我很喜欢阅读也很喜欢交际 ,
我的第六感似乎并不是非常准确 , 但我很喜欢观察身边的人 ,
所以日常中也只能多依靠观察力去了解和掌控身边的事情 , 这样还不止落入下风 .
据说常读书的人会有一种十分自然的气质 , 但显然我本身并不具备这样的气质 ,
我都看书看了 10 几年了 , 这种所谓的优雅气质似乎从来没有体现在我的身上 ,
大概是我真的野惯了 , 把自己骄纵坏了吧 .
接着我想分享的事情是 , 有时候眼见的事实不见得就是事情的全部真相 ,
这个说法根本就是应验在我的身上 .
还记得那年全部科系一起放暑假 , 我们整伙人约了出来看电影 ,
我看中了一个运动手环十分好看 , 刚准备拿下来付钱时 ,
王八蛋卷毛立即伸手来抢 , 我死活不肯让出来 , 他死活不肯妥协 ,
结果两个人干瞪眼之际 , 丁哥站出来解围 , 说 , 你们都各买一个相同的吧 ..
重点是付钱的人是我 !!
接着我俩就好像故意作对似的 ,
手环一直戴在手上寸步不离身 ,
洗澡吃饭运动睡觉上课逛街都带着 ,
咋俩每天都呆在一起 , 好像谁戴得越久就赢了对方似的 .
后来有一阵子我的科系正在举办好几场重大的活动 , 需要几个摄影师在现场抓拍 ,
当时卷毛是秘书 , 他老喜欢利用我在场的时候让我帮忙拍照 , 带着我东奔西跑 ,
有时候我真的很想掐着他的脖子说 , 你以为老娘全场就只拍你一个啊 !!
当然每次我翻白眼的时候他就不太敢吵我了 ,
只是那天替他拍照的人技术也实在太差了 ,
无奈他只能亲自跑出来抓我过去帮忙拍照 ,
当时他一举手 , 手环就亮在我眼前 ,
白色的图案好像都被他涂黑了 , 看起来分明就是幼稚的恶作剧 .
当时我们是友情的冷战期 , 可见他看着手环的时候有多恨我 , 把它弄得这样黑漆漆 ,
那时我们已经有好几个星期没有腻在一起了 , 现在回想才发现其实那时候他也很不习惯吧 ,
身边少了一个总是说话斗嘴的朋友 , 那个时候连我自己也不甘心地承认 ,
少了卷毛缠在我身边一直说废话 , 生活似乎顿时暗淡无趣了许多 .
那段时间因为不想触景伤情 , 所以我故意把手环摘下收进手饰盒里 ,
一直没再拿出来 , 也没再戴上 .
对我来说这个手环其实象征着安全感 , 只要我很害怕很难受时我会戴着它 ,
提醒自己 , 还有卷毛呢 , 卷毛一直都在身边陪着 Nica.
可是最后不相信他的人是我 , 所以舍弃掉这份安全感的人也是我 .
直到最近我们的关系舒缓了 , 我把手环拿出来重新戴上 ,
每天连续吃饭洗澡出门做家务拖地板洗碗时一直戴在手上 ,
才赫然发现 !!!! 原来手环根本不是涂鸦涂黑的 , 是一直戴在手上没摘下来而脱色的 .
我误会他了 , 而且这个误会大了 .
当时我们是冷战期呢 , 连我都直接把手环舍弃地摘下来了 ,
他却一直戴在手上 , 即使后来我们都不肯认输拉下脸道歉 ,
他还是一直坚守着这一份友谊呀 , 不肯放下自尊心的人反倒是我自己 .
其实像他这样自大高傲的人 , 能好几次低头说话已经很罕见了 ,
黄绮彤你 , 当时究竟在坚持什么不肯给大家和好的机会呢 ..
庆幸的是现在的我们依旧友好如常 ,
所以说有时候还是不要太相信亲眼所见 , 要给自己时间慢慢观察揣摩才是 ..
前几天回了大学城 , 约见了旧相识 ,
她突然问了我一个问题 , 说 : 最让你感动的人是谁 ?
于是我在心里过了一遭 , 从雷神到丁哥到宗霖到卷毛 , 最后停在丘启翔的画面上 .
我想这一个人对我来说还是很重要吧 ,
我生命里出现过这么多人 , 有些人只能算是前生前世 ,
而他 , 不止是我的前生前世 , 还是我的今生今世 .
想说走了 6 年还是走到现在真的挺不容易 ,
我放了两个月的假 , 也还剩下两个月的假 ,
可能时间真的有点太充裕 , 无可避免地想起了往事 ,
偶尔会想起一些十分繁琐的细节 , 就像记忆的碎片突然拼凑在一块 ,
接二连三地拼凑成了一段故事 .
我记得一年前丘启翔出国念书 , 我哭得稀里哗啦 ,
我记得丘启翔很健忘 , 他答应过的事情我以为他其实就是说了就算 ,
我记得连我自己都不太敢把彼此的承诺当回事 , 我害怕连对他的期望也会让我失望 ,
我记得我从来没有在自己的部落格里一连写下三篇主角是别人而不是自己的文章 ,
我记得自己从来没有和一个男生有超过一次晚上出去喝酒兜风的记录 .
其实有一些人 , 好像早就刻进骨子里 , 流进生命里 ,
不用刻意提醒自己对方的存在 , 他似乎一直都在那里 .
当时觉得没有什么好出奇的事情 , 现在回头想看其实是很感动很窝心的 ,
毕竟当一个人他记得自己许下的承诺 , 愿意花心思去安排一场惊喜让你圆梦 ,
足以看见他对自己的看重 , 并且这个人的人品非常出众 .
想说无论过了多少年 , 我也不会忘记你 , 感谢你一直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
不止是青春里的一个影子一个倒影 , 而是完整地 , 给过我很好的回忆和很真实的温暖 .
平实的陪伴就是一种幸福 !
真心期待你达到自己的目标 , 努力并坚持地成为想象中的人 .
大家加油 !
All Rights Reserved .
盛夏的雨 , 来得又猛又快 , 心里倒是清爽无比 ,
这些天的热度几乎可以把人烘干烧灼 .
2016 年的第一篇文章 , 在黑夜拉开序幕后悄悄诞生 .
其实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更文了 ,
偶尔想要记录些什么足以证明生活的痕迹 ,
可更多时候却觉得没什么新想法可以分享 ,
所以更文这件事才会一直被搁浅 .
先发表对于 2015 年的完整想法 .
其实对于过去的一年 , 觉得自己有进步 ,
却也有停留在原地踌躇不前的痕迹 .
在那段经历了感情失败的日子 ,
我为了复原伤口所以选择不断忙碌地生活 , 努力去投入友情和亲情 ,
让自己阳光微笑去加速伤口的愈合 , 可是这样的做法却起到了反效果 ,
到最后反而形成了另一种创伤 , 让我变得不断去逃避可能会伤害到自己的所有事情 ,
于是这样的我停止了尝试新事物的勇气 , 不断站在自己的世界里往外看 ,
结果就是越后退越痛苦 , 直到自己意识到自己的严重性后 ,
才开始审视 , 究竟是哪个环节出错了 .
然后某一个瞬间突然才明白 , 重要的是我要不要走开 , 愿不愿意放下伤害 ,
自己当下的情况就好像是别人扇了自己一巴掌 ,
自己却无数次地在心里扇了自己无数巴掌 ,
不断重复 , 日复一日 , 最后跨不过自己心里的坎 , 就输给了自己 .
其实不见血的伤害 , 才是致命伤 .
而过去那一年 , 我却不断输给我自己 .
但这一年 , 我不想要再这样活下去了
时间是让我清醒 , 和任何人没有关系 .
我想要跨过自己设下的界限 , 勇敢地尝试一些新事物 ,
我还是想要看看自己的潜力有多大 , 我还是想知道 ,
如果我不甘目前的自己 , 我又可以发挥到多少 .
超越自己 , 很难 , 却也很容易 .
但愿大家都可以超越自己 , 成为更热血更努力的人 .
说到努力 , 这也是一个延伸的话题 .
我觉得做每一件事情 , 努力和坚持是两者兼并 , 相对重要的 .
就如同我很喜欢写作 , 这是我与生俱来就十分投入的乐趣 ,
而摄影是我后期才特别喜欢和感兴趣的艺术活 ,
对于写作和摄影 ,我都十分看重和投入 ,
而对于这两个兴趣的浓厚程度和投入程度是相等的 .
除了写作和摄影之外 , 努力和坚持这两个美德也被我纳入学习的原则里 .
学习有两种方法 , 一是阅读 , 二是和聪明的人相处 .
我个人比较偏向于应用阅读的方法 , 我觉得这是最快捷便利的 ,
而且坚持和努力阅读 , 并享受那个探究新事物的过程 , 其实会养成非常好的习惯哦 .
无疑我是一个好奇心非常重的人 , 所以我很喜欢阅读也很喜欢交际 ,
我的第六感似乎并不是非常准确 , 但我很喜欢观察身边的人 ,
所以日常中也只能多依靠观察力去了解和掌控身边的事情 , 这样还不止落入下风 .
据说常读书的人会有一种十分自然的气质 , 但显然我本身并不具备这样的气质 ,
我都看书看了 10 几年了 , 这种所谓的优雅气质似乎从来没有体现在我的身上 ,
大概是我真的野惯了 , 把自己骄纵坏了吧 .
接着我想分享的事情是 , 有时候眼见的事实不见得就是事情的全部真相 ,
这个说法根本就是应验在我的身上 .
还记得那年全部科系一起放暑假 , 我们整伙人约了出来看电影 ,
我看中了一个运动手环十分好看 , 刚准备拿下来付钱时 ,
王八蛋卷毛立即伸手来抢 , 我死活不肯让出来 , 他死活不肯妥协 ,
结果两个人干瞪眼之际 , 丁哥站出来解围 , 说 , 你们都各买一个相同的吧 ..
重点是付钱的人是我 !!
接着我俩就好像故意作对似的 ,
手环一直戴在手上寸步不离身 ,
洗澡吃饭运动睡觉上课逛街都带着 ,
咋俩每天都呆在一起 , 好像谁戴得越久就赢了对方似的 .
后来有一阵子我的科系正在举办好几场重大的活动 , 需要几个摄影师在现场抓拍 ,
当时卷毛是秘书 , 他老喜欢利用我在场的时候让我帮忙拍照 , 带着我东奔西跑 ,
有时候我真的很想掐着他的脖子说 , 你以为老娘全场就只拍你一个啊 !!
当然每次我翻白眼的时候他就不太敢吵我了 ,
只是那天替他拍照的人技术也实在太差了 ,
无奈他只能亲自跑出来抓我过去帮忙拍照 ,
当时他一举手 , 手环就亮在我眼前 ,
白色的图案好像都被他涂黑了 , 看起来分明就是幼稚的恶作剧 .
当时我们是友情的冷战期 , 可见他看着手环的时候有多恨我 , 把它弄得这样黑漆漆 ,
那时我们已经有好几个星期没有腻在一起了 , 现在回想才发现其实那时候他也很不习惯吧 ,
身边少了一个总是说话斗嘴的朋友 , 那个时候连我自己也不甘心地承认 ,
少了卷毛缠在我身边一直说废话 , 生活似乎顿时暗淡无趣了许多 .
那段时间因为不想触景伤情 , 所以我故意把手环摘下收进手饰盒里 ,
一直没再拿出来 , 也没再戴上 .
对我来说这个手环其实象征着安全感 , 只要我很害怕很难受时我会戴着它 ,
提醒自己 , 还有卷毛呢 , 卷毛一直都在身边陪着 Nica.
可是最后不相信他的人是我 , 所以舍弃掉这份安全感的人也是我 .
直到最近我们的关系舒缓了 , 我把手环拿出来重新戴上 ,
每天连续吃饭洗澡出门做家务拖地板洗碗时一直戴在手上 ,
才赫然发现 !!!! 原来手环根本不是涂鸦涂黑的 , 是一直戴在手上没摘下来而脱色的 .
我误会他了 , 而且这个误会大了 .
当时我们是冷战期呢 , 连我都直接把手环舍弃地摘下来了 ,
他却一直戴在手上 , 即使后来我们都不肯认输拉下脸道歉 ,
他还是一直坚守着这一份友谊呀 , 不肯放下自尊心的人反倒是我自己 .
其实像他这样自大高傲的人 , 能好几次低头说话已经很罕见了 ,
黄绮彤你 , 当时究竟在坚持什么不肯给大家和好的机会呢 ..
庆幸的是现在的我们依旧友好如常 ,
所以说有时候还是不要太相信亲眼所见 , 要给自己时间慢慢观察揣摩才是 ..
前几天回了大学城 , 约见了旧相识 ,
她突然问了我一个问题 , 说 : 最让你感动的人是谁 ?
于是我在心里过了一遭 , 从雷神到丁哥到宗霖到卷毛 , 最后停在丘启翔的画面上 .
我想这一个人对我来说还是很重要吧 ,
我生命里出现过这么多人 , 有些人只能算是前生前世 ,
而他 , 不止是我的前生前世 , 还是我的今生今世 .
想说走了 6 年还是走到现在真的挺不容易 ,
我放了两个月的假 , 也还剩下两个月的假 ,
可能时间真的有点太充裕 , 无可避免地想起了往事 ,
偶尔会想起一些十分繁琐的细节 , 就像记忆的碎片突然拼凑在一块 ,
接二连三地拼凑成了一段故事 .
我记得一年前丘启翔出国念书 , 我哭得稀里哗啦 ,
我记得丘启翔很健忘 , 他答应过的事情我以为他其实就是说了就算 ,
我记得连我自己都不太敢把彼此的承诺当回事 , 我害怕连对他的期望也会让我失望 ,
我记得我从来没有在自己的部落格里一连写下三篇主角是别人而不是自己的文章 ,
我记得自己从来没有和一个男生有超过一次晚上出去喝酒兜风的记录 .
其实有一些人 , 好像早就刻进骨子里 , 流进生命里 ,
不用刻意提醒自己对方的存在 , 他似乎一直都在那里 .
当时觉得没有什么好出奇的事情 , 现在回头想看其实是很感动很窝心的 ,
毕竟当一个人他记得自己许下的承诺 , 愿意花心思去安排一场惊喜让你圆梦 ,
足以看见他对自己的看重 , 并且这个人的人品非常出众 .
想说无论过了多少年 , 我也不会忘记你 , 感谢你一直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
不止是青春里的一个影子一个倒影 , 而是完整地 , 给过我很好的回忆和很真实的温暖 .
平实的陪伴就是一种幸福 !
真心期待你达到自己的目标 , 努力并坚持地成为想象中的人 .
大家加油 !
All Rights Reserved .

留言
張貼留言